林治波
  作為全國五個試點省市之一的北京市新聞道德委員會於16日成立,剛剛卸任北京日報社社長的梅寧華出任主任。梅寧華表示,社會各界均有權利和義務舉報本市新聞機構及從業人員新聞職業道德失範行為,包括虛假新聞報道、不良廣告、低俗之風、有償新聞、有償不聞等。
  應當說,這是全國新聞界的一件大事,其目的是加強新聞行業的職業道德建設,增強媒體公信力,改善新聞工作者的良好社會形象。筆者作為新聞記者和新聞教育工作者,對此舉雙手贊成。
  據瞭解,新聞道德委員將依據國家有關新聞工作法律法規和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開展工作,借助社會力量,規範職業道德,督促引導新聞媒體及新聞從業人員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一旦收到投訴舉報,委員會將聯合或委托相關新聞單位的主管、主辦部門直接調查,並召開新聞道德委員會全體會議形成處理意見。
  失去約束的權力必定引發腐敗,對於新聞行業來說也是如此。應當說,新聞報道中屢有不道德行為發生,是成立新聞道德委員會的必要性所在;而近期曝光的二十一世紀網利用新聞報道進行令人震驚的巨額敲詐,更是彰顯了新聞道德整治的現實緊迫性。
  本來,新聞記者應該懲惡揚善、扶危濟困,推動社會進步,成為社會良心,但當他們中的一部分人利用職權進行敲詐勒索而變成一種惡勢力的時候,那就不但給社會風氣造成破壞,給敲詐對象造成危害,同時也極大地損害了媒體自身的公信力和記者自身的良好形象。成立新聞道德委員會,正是新聞界遏制這種不良現象和惡劣風氣的自覺努力的一部分。
  實際上,另外四個試點省市上海、浙江、山東、河南的新聞道德委員會,已先於北京市陸續成立。北京新聞道德委員會的成立之所以引人矚目,當然在於首都地位的舉足輕重,同時也和委員會主任梅寧華先生個人的知名度有關。
  筆者註意到,財新網的報道題為《北京日報原社長梅寧華掌舵市新聞道德委》,其報道重點不在委員會本身,而在梅寧華的任職上,併在正文之前的按語中說:梅寧華“今年60歲,7月剛卸任北京日報社黨組副書記、社長,曾署名‘文峰’發文,引發圍繞‘北晚文峰’和‘南都長平’的辦報理念之爭”,突出強調了梅寧華先生的“爭議性”。不管財新網的報道用意何在,筆者想說的是,以梅先生的從業資歷和能力,特別是以其對黨和人民的忠誠,他正是這個職務的適當人選。在今天紛繁複雜的輿論場上,如果是一個具有鮮明政治立場而不是態度曖昧的人,就不可能沒有爭議。爭議,這太正常了。
  實踐證明,失去規矩約束的新聞記者,必定成為社會的禍害;只有用道德底線支撐起來的新聞報道,才能成為社會的正能量。首都是首善之區,也是媒體雲集之所在,首都的新聞工作者應該以自己的良好職業道德和職業形象來對應“首善”之名,而不是愧對於它。首都新聞界的表現如何,對於全國新聞界都有意義。我們期待而且也相信梅寧華先生領導的北京市新聞道德委員會能夠在規範記者行為、加強新聞職業道德建設方面發揮重要作用,併為全國同行做出良好示範。▲(作者是人民日報甘肅分社社長兼蘭州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
(編輯:SN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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