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浙江省麗水市雲和縣人民法院近日公開審理了一起數額巨大的非法控制計算系統案件。一伙80後青年在浙江多地成立游戲工作室,惡意在互聯網上傳播“木馬”病毒,非法控制他人計算機信息系統,短短2年共非法獲利323.7萬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雲和縣人金某精通計算機軟件編程。2010年10月至2012年12月期間,金某伙同被告人葉某、李某,並雇佣技術人員趙某,在浙江省衢州市、台州市成立游戲工作室。
  工作室通過在互聯網上架設假冒的“456游戲”、“飛五游戲”等網絡棋牌游戲的“釣魚網站”,並通過百度推廣、搜索優化等方式提高該“釣魚網站”在百度搜索中的排名,從而誘騙游戲用戶進入該“釣魚網站”,下載帶有“木馬程序”的游戲客戶端程序進行安裝,使“木馬程序”植入游戲用戶的電腦。然後通過植入的“木馬程序”遠程非法控制他人電腦,在“梭哈”、“麻將”等棋牌游戲中偷看他人底牌,贏取他人游戲幣,並將游戲幣變賣以獲利。
  至案發,工作室通過植入木馬、作弊贏錢、變賣游戲幣的方法,非法獲利323.7萬元。技術員趙某明知金某等人的違法活動,仍然為其提供製作棋牌游戲的“釣魚網站”,提高網站排名、網站維護等必要的技術支持,並從中獲利8000元。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6名被告違反國家有關計算機安全保護的規定,情節特別嚴重,金某犯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3個月,並處罰金100萬元,其餘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以及有期徒刑11個月15天,並處罰金共計29萬元。
  (原標題:獲利3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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