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阮占江本報通訊員劉鯤
  他從事反貪工作20多年,先後辦理過多起大案要案,所辦案件無一事故;他是反貪戰線全能業務標兵,每當省里有重大案件,都會第一時間想到他;他身患癌症,從外地化療後卻過家門而不入,直接投入辦案;他“辦案執著像大俠,生活儉樸像農民”,被群眾親切稱為“農民檢察長”……
  他就是湖南省永州市新田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陳運周。
  “雖然以前是學財會的,但從事反貪工作以來,陳運周通過勤奮學習刻苦鑽研,在實踐中摸索、總結出不少辦理大案要案的訣竅。”新田縣檢察院檢察長蔣長春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多年來,陳運周參與指揮、辦理大要案上百起,為國家輓回經濟損失上千萬元。
  2003年,陳運周被抽調到湖南省人民檢察院參與辦理永州市原市長、時任省政府副秘書長王道生受賄案。案件初查過程中,發現時任新田縣委分管政法、農業的副書記蔣某,時任縣委副書記兼新田卷煙廠廠長劉某涉嫌賄賂犯罪的線索。
  很多人為蔣某、劉某說情,有人提醒陳運周要考慮後果,為自己留點退路。有一個行賄人公然提出,花5000元請人砍他一隻手,花1萬元買他一隻眼睛。面對壓力和威脅,陳運周說:“我手中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我所做的一切要對得起黨和人民的信任。”他頂住壓力、把更多精力放在搜集證據上。最終,蔣某、劉某案水落石出,有關人員受到法律製裁和黨紀政紀處分。
  因為堅持重事實、重證據、重程序,陳運周所辦案件從未發生過一起質量問題。
  2012年7月,陳運周被診斷出鼻咽癌。當時他參與辦理的一起案件,正處於突破攻堅階段。作為辦案骨幹,陳運周選擇堅守崗位。直到8月底,案件取得突破性進展,醫院反覆催促他才接受治療。由於耽誤了治療,目前癌細胞已轉移到肝臟和腹腔,屬中晚期,需要經常進行化療。
  2014年4月24日,心頭始終掛著工作的陳運周從廣東化療回來,路過家門而不入,直接去看望辦案人員指導辦案。
  在反貪戰場上,陳運周叱吒風雲,總是有使不完的勁,工作業績輝煌。但在生活中,他十分低調朴素,過著極為儉樸的生活。
  記者瞭解到,陳運周的愛人於上世紀九十年代初下崗,兒子正在念大學,他們所住的房子還是愛人下崗前購買的一套單位集資房,家中沒有一件高檔傢具、電器。儘管生活很清貧,他卻從沒向組織提過任何要求,也沒有利用職權為愛人找工作,更沒有向當事人索要過一分錢好處。2000年,新田縣檢察院建集資房,他認為有一套房子住就夠了,而且考慮到單位年輕人多,主動放棄購房權利,把機會讓給別人。
  陳運周從沒穿過名貴衣服。與他共事多年的副檢察長彭雪皚經常開玩笑說,陳運周有時穿的褲子褲腿都是一個高一個矮,同事評價他“辦案執著像大俠,生活儉樸像農民”,親切地稱他為“農民檢察官”。
  但就是這位對自己十分吝嗇的人,面對有困難的群眾時總是盡最大努力幫忙。2010年9月,陳運周回鄉探望父母,得知本村一特困戶家的小孩考取了山東大學,但因家庭困難準備放棄學業,陳運周趕到特困戶家裡,將身上的3000元現金交給對方,還聯繫縣教育局,為其解決困難補助5000元,使孩子重返校園。
  “人無欲則剛,作為反貪戰線的老兵,必須練就一身面對各種誘惑泰然處之的硬功夫。”物質世界里的陳運周並不富有,但他從不讓自己越過觸犯原則底線的雷池一步,堅持做到“常在河邊走,就是不濕鞋”。
  (原標題:陳運周:“農民檢察長”敢辦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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